刘泽远烈士后代向鼎城捐赠文物
11月29日上午,刘泽远烈士后代刘志伟(外孙)、张盛春(外孙女)、杨凌(重外孙)向鼎城捐赠珍藏多年的烈士文物,捐赠仪式在鼎城区委党史研究室举行,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杨成,区委办副主任李建红,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沈劲松,区委党研室主任曾世平参加。
参加捐赠仪式人员合影
捐赠仪式上,刘志伟对文物进行了详细介绍,他表示:“这些文物我已珍藏多年,这块‘光荣烈属’牌为20世纪60年代初常德县民政局颁发,这两本《常德县报》是1983年3季度合订本和1983年4季度合订本,里面包括了1983年8月21日-10月9日连载的10期‘刘泽远革命回忆录’,十分珍贵。如今将它捐出来,是因为我觉得这是更好的保存和传承方式,也希望这些文物能激励更多的年轻人珍惜当下、努力奋斗。”随后,沈劲松接受刘志伟捐赠“光荣烈属”牌,曾世平接受刘志伟捐赠《常德县报》。
“光荣烈属”牌
《常德县报》合订本
沈劲松接受烈士后代捐赠“光荣烈属”牌
曾世平接受烈士后代捐赠《常德县报》
杨成为捐赠人刘志伟颁发捐赠证书,并对烈士后代捐赠文物这一高尚义举致以了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他强调,这次捐赠丰富了鼎城区的史料文物收藏,我们一定会带着责任和感情,保护好烈士文物,让烈士文物的历史价值得到充分发挥,让革命烈士精神和红色基因代代相传。
杨成为烈士后代颁发捐赠证书
刘泽远(1907-1929),常德县丹洲乡刘拱桥村人,192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青少年时期,先后就读于常德县立第一高等小学堂、华中美术专科学校,在校期间,接受了革命思想的洗礼。毕业后,回到家乡投入工农革命运动,曾带领农民自卫军开展武装斗争。1928年8月任中共湘西特委书记,1929年,因叛徒出卖被捕,英勇就义,年仅22岁。
刘泽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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