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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常德农民生活状况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1-18 15:38:19 浏览次数: 【字体:

我于1950年冬季到1952年春季在常德参加四个乡的土改工作,听农民诉苦,确实催人泪下。

土改前的农民,有的户有少量土地,有的户全无土地,都是租种地主的田。那时水利失修,不是水灾,就是旱灾。土地贫瘠,产量很低,耕作得好的一亩田也只能打三挑毛谷。一挑毛谷晒干车净后,大约八十斤,一亩田只能得净谷二百四十斤左右。耕作得不好的就还没有这么多收成。一亩田一般要交租一大担(170市斤),租重的要交一担二斗或一担四斗。农民租种地主一亩田,交租后自己所剩无几。因此,秋收后农民把租一交,把谷债一还,很快就没有饭吃了。怎么办?只好又向地主借谷。

那时借谷利息很高,春夏季借地主一担谷,秋收后起码要还一担五斗,这就是加五的利息。还有对加的。什么叫对加?就是借一担谷要加一担利息,本息合计为两担。因此,农民一辈子不得伸腰。

那时农民一年要过三关。哪三关?即端午关、中秋关、年关。农民借了地主的债,必须在这三个关口的日子里归还地主。前两关比较松一点,最难过的是年关这一关。一到腊月底,地主天天都逼债。因此,有些农民被逼外逃。农民过年不是过年,而是过关。这个关也就是鬼门关。

那时的官吏都很残暴。直接压迫农民的是乡长、保长、甲长。乡长很威风,手边有枪有兵,出门一阵风,谁也不敢挡他。乡长就是当地的土皇帝。他如果看中了谁家的妇女,命令乡丁送个条儿去。要那妇女来同他睡觉,那个妇女不敢不来。保长虽然没有乡长那么威风,但也不善,有些保长多数是当地的恶霸,为所欲为。甲长是保长的帮凶,是助纣为虐的,催粮催款,甲长一马当先。

那时的乡长、保长都有打人权。1938年,常德前乡斗姆湖檀树坪修飞机场,乡长、保长老是拿着竹鞭、木棍催打民工。斗姆湖白果寺有个叫谢伯政的乡长,便是一个著名的打人大王。

那时捐税很多,最重的是田赋,一亩田要交田赋谷七八十斤,灾年也不能免。田赋处特制的大斗,比一般的斗要大两三升,交税的人敢怒不敢言。除田赋外,苛捐杂税照常都有。军队过境呀,乡公所招待呀,保上开会呀,……都向农民派捐。收捐的保丁一到,你就得掏钱,否则,枪兵上门,那就麻烦了。苛政猛于虎,农民真苦。

当时农民还有一桩最伤脑筋的事,那就是请壮丁。什么叫壮丁?凡是中青年应该当兵的,都叫壮丁。壮丁被抽出当兵,是大家最怕的一桩事。壮丁去当兵,先要抽签。中了签的壮丁,马上要应征人伍,一去大多无音讯。先到师管区,统统关起来,不给饭吃,连稀饭也不让吃饱。在师管区关了一段时间,就饿得骨瘦如柴了。提兵的来了,提出上火线,这些壮丁,从来没经过训练,连枪也不会用,一上战场只得白白送死。因此,凡是抽壮丁出去当兵的,一百个有九十九个不得回来,谁还愿意去当兵呢?怎么办?只好请壮丁,即请人代替去当兵。请一个壮丁,要四十大担谷。或把谷折成钱亦可。哪来那么多钱,只好东借西凑,把家里能卖钱的东西都卖光。隔两三年或三四年,又要请壮丁,这样一来,也就倾家荡产了。因此,有的农民被逼得流离失所,不少人在外面填了沟壑。卖壮丁的是什么人?那就是游手好闲的无赖之徒,他们反正人一个,命一条,到了师管区,将卖壮丁的钱买通师管区的人,不久便放了出来又卖壮丁,卖了一回又一回,弄了很多钱,不过他们卖壮丁的钱也没成正果,就那么乱花了,他们也没有好下场。乡长、保长的儿子是不服兵役的。

当时社会风气很不好,打牌赌博成风。不管你走到哪里,一桌桌、一堆堆,黑压压都是打牌赌博的人群。一个社会到了这个地步,还有什么希望呢?

那个时候,钱币急剧贬值,这也给人民带来贫困和灾难。例如,本来可以买一大担谷的钱,放了一夜,第二天就不够买十斤谷了。一个政府的财政经济崩溃到这种地步,还不垮台吗?

民国时期的社会确实黑暗,农民确实贫穷,可以用这样两句话概括:暗无天日,民不聊生。有句俗话:天下乌鸦一般黑,常德农村是如此,其他各地,大概也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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